董先生问: 几天前,我向法院起诉,要求追究邻居对我进行侮辱的刑事责任,最终被法院驳回了。请问,案件被驳回后,我还能否重新起诉? 本报作答:自诉案件被驳回后,没有新的证据不能重新起诉,法院也不会受理。如果被驳后,又有了新的证据,能够证明邻居对你构成侮辱,那么,你可以重新起诉,法院也应该受理。